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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至2010年建筑节能技术政策

一、建筑节能目标

(一)现状

建筑能耗一般包括建筑供暖、空调、制冷、电力、照明、烹饪、热水供应等所消耗的能量。在目前生活水平较低的情况下,1995年建筑能耗达到4亿吨标准煤(下同)。

未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建筑能耗将会更加突出。一是“九五”期间,预计城乡新建住宅建筑面积将超过55亿平方米(其中城镇17.5亿平方米,农村37.5亿平方米),建筑能耗将快速增长。二是已建城乡住房296.9亿平方米(其中城镇85.9亿平方米,农村211亿平方米)。由于强调减少一次性建设投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性差,门窗气密性差,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6℃,夏季高于30℃,居住热环境很差。因此,迫切需要改进。这肯定会增加相当大的能耗。第三,近年来,由于空调使用量的大幅增加,城市空调用电高峰迅速增加,在一些城市甚至达到25%~40%。建筑能耗年平均增长率将大大超过全国能源生产年增长率。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经济越发达,生活水平越高,民用能源消耗越多。因此,建筑节能非常重要。

今后,我国建筑节能的任务是保证使用功能。在建筑质量和室内环境达到小康社会目标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有效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降低新建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时,对既有建筑进行有计划的节能改造,以达到提高生活热舒适性、节能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二)基本目标

从1996年到2000年,新设计的采暖居住建筑应根据当地1980年到1981年的总体设计能耗水平节约50%的能源。从2005年开始,在此基础上,新建采暖居住建筑将节约30%以上的能源。

2000年在重点城市、2005年在不同城市和2010年在重点城市开始对热环境差或供暖地区能耗高的现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1998年通过试点项目,2000年在重点城市新建住宅区,2010年全面开展集中供热民用建筑安装热量表及相关调节设备、计量收费工作。

到2000年,新的供暖公共建筑将节约50%的能源,到2010年,再节约30%。新建空调公共建筑应执行空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争取空调峰值功率负荷向低谷转移更多次。

夏热冬冷地区新建民用建筑于2000年开始实施建筑热环境和节能标准,重点城镇于2005年开始小区建筑热环境和节能改造,城镇于2010年开始小区建筑热环境和节能改造。

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

通过示范和宣传,村镇建筑力求接近本地区城市建筑的热工指标。

在建筑面积不断增加的同时,通过建筑节能,控制供暖造成的空气污染,扭转供暖期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逐步改善。

随着建筑节能技术的进步,通过新建筑和技术改造,到2005年,将初步形成一个新的建筑节能产业部门,包括建筑保温、密封、热量表、供暖和空调调控,使建筑行业的产业结构趋于科学合理,以适应建筑节能大发展的需要。


二、建筑节能技术政策


(一)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

1.将建筑节能作为建筑设计是否符合标准的重要考核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在保证室内热环境和卫生标准的前提下,必须做好建筑采暖空调设备系统设计,确保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符合标准要求。

2.采暖地区的建筑应因地制宜地推广各种保温性能优良的门窗。屋顶和墙体,选择合理的窗墙比和建筑形状,提高门窗的气密性。在寒冷地区推广双层玻璃窗或双层窗户。寒冷地区可根据气候条件采用三扇玻璃窗或三层防盗窗或其他高效保温节能窗。

3.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能源供应状况,采取采暖和制冷措施,逐步改善房间的热环境。在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的保温性能应按照标准提高。在夏热冬暖地区,应尽可能采用自然通风,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筑物的保温性能。

4.优先考虑节能采暖空调设备和系统。供热管网系统应便于计量、收费、控制和调节,合理确定供热(冷)指标,加强管道保温,提供必要的监测和计量仪表,提高供热(冷)系统的水力平衡、运行效率和自动化程度。

5.重视居住区环境设计,大力发展庭院绿化,为居民创造必要的日照和通风条件,营造良好的建筑节能室外环境。

6.充分利用自然光,积极使用人工照明,优先选择高效长寿的节能光源和灯具。

7.因地制宜,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自然和可再生能源,重视余热和废热回收,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利用沼气。


(二)积极采用节能建筑材料,注重发展节能建筑设备产品

8.大幅减少实心粘土砖的使用,积极使用空心粘土砖、空心砌块、粉煤灰制品和加气混凝土。

9.积极开发利用发泡聚苯乙烯。岩棉、玻璃棉、膨胀珍珠岩、聚氨酯等高效隔热材料。

10.改革传统外墙和屋顶,提高保温性能,发展节能墙体和屋顶,重点发展外保温墙体和屋顶。

11.提高建筑钢门窗的隔热和气密性,改革和大力推广节能门窗和门窗密封条的应用,重点发展塑料门窗。

12.根据日常能源必须计量和收费的原则,进口和消化它。研发相关技术和产品。

13.在介绍和消化的基础上,研发了几种冰蓄冷空调技术和产品。

14.根据能源和气候条件,研发不同能源的热泵技术、产品和天然气加热设备。

15.推广溴化钾吸收制冷技术,平衡冬夏季燃气和供热企业的供需不平衡,提高能源利用率。

16.各类建筑设备产品应在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使额定能源利用率达到节能目标。淘汰和改造高耗能建筑设备产品。设备运行时,要吸收高科技成果,开发节能建筑设备产品,提高部分负荷下的能源利用率。在夏热冬冷地区,应尽快开发灵活高效的用户可调节加热和冷却设备系统。


(三)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化

17.加快制定各种建筑节能标准,逐步形成一系列,包括室内热环境标准、能耗定额标准等基本标准;民用建筑采暖能耗测试方法和空调能耗测试方法等通用测试标准;空调、冷藏室等运行管理标准。;新建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设计标准、各类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民用建筑节能及湿热环境设计标准。

18.开展节能标准发布监督、节能产品认证、建筑和居住区能耗检测与评价。


(四)发展建筑节能科技体系

19.组织建筑节能科技研究。重点关注建筑节能技术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一些占建筑能耗比重大、对建筑热环境影响明显的难点,以及节能投资少、效益显著的项目。在解决关键问题时,要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建立符合国情的建筑节能科学技术体系。依靠节能产品和节能项目,研发应与工业生产和工程建设紧密结合,使成果能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20.近期有必要重点研究和解决急需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即:节能保温门窗、门窗密封技术、外墙和墙面防裂成套技术、内保温墙体热桥和冷凝处理技术。屋顶高效隔热防水技术;用户可根据实际热量调节的仪表和加热系统;节能热源和空调冷源系统设备;冷库空调系统设备;适合中国国情的热泵系统设备;供热制冷系统运行调节及水力动平衡技术:旧建筑及居住区节能改造的综合成套技术。

21.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成熟的节能技术,重点推广保温门窗、门窗密封条、空心砖墙、空心砌块墙、加气混凝土墙、高效保温复合墙、热反射保温窗帘、高效长寿节能光源、灯具及配件、平衡阀和智能仪表相结合的平衡供热技术、间歇调节技术辅助锅炉连续供热运行模式、被动式太阳房技术和沼气应用技术。

22.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小康水平的室内热环境和空气质量指标,以及合理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指标,为合理节能提供科学的评价依据。

23.研究将现代电力电子技术、热反射技术、太阳能技术、计算机技术、核能技术等高科技技术与建筑相结合,提供新一代更有效的建筑节能技术。特别是集成了智能建筑环境、智能系统和智能管理的智能建筑技术。

24.组织既有供热建筑节能改造、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和热环境改造、集中供热区域供热示范试点项目。通过示范项目测试能耗数据,研究适合当地情况的新型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提供一套可以推广的工程节能技术。

25.研究开发节能效果检测评估方法和建筑能耗快速检测设备,为节能监管工作提供实用技术和手段。


(五)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6.调试供热、空调水系统,改造既有建筑进行水力平衡,加强锅炉房、空调和冷藏室等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在保证所需室内温度的前提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的日常能耗。

27.采用先进、成熟、实用的节能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有计划地对采暖空调建筑的围护结构和设备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使其性能达到要求的指标。


三.措施


(一)加强建筑节能的组织管理

从组织上落实和加强建筑节能的领导和管理是一个关键问题。建设部有关部门作为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在节能部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将建筑节能纳入日常工作,并承担各自的职责。建设部节能协调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和协调行业节能工作,实施国家相关政策,组织制定相关计划、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国家重点节能项目和新产品开发的申报、实施、推广和应用,组织协调节能研究和宣传工作。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指定节能的主要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地方政府应当采取行政和经济措施,消除阻力,坚决执行节能标准。建立自上而下的建筑节能执法机构,建立以政府监督评估为重点,政府监督评估与企事业单位自我监督评估相结合的建筑节能检查监控体系,完善节能产品质量认证体系。


(二)完善建筑节能管理措施

根据《中国节能技术政策纲要》、《民用建筑供热节能管理办法》、《供热管理办法》、《锅炉供热管理办法》、《建筑供热收费办法》等法规。应被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也应发布相应的行政法规,限期落实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指导日常监督评估工作。

对严重浪费能源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罚款、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甚至采取限制或停止能源供应等措施,限期整改。


(三)采取经济激励措施

为推进按用户热耗收取取暖费的改革,应配合相关部门研究热价政策。根据气候和建筑类型,规定了建筑供暖的热能定额。对符合标准的建筑,享受减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对节能产品应给予税收优惠和贷款支持。建设节能研发推广项目应当纳入国家、部门和地方科技计划,增加财政拨款和信贷,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形成多层面、多层次的科技资金投入体系。


(四)丰富建筑节能研发团队

丰富和完善建筑节能研究、开发和检测队伍,打造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建筑节能科技人才队伍,满足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的需要。建设部已经建立了建筑节能中心,各省市也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条件逐步建立建筑节能研发基地。


(五)建设示范建筑、示范区和示范村

相关省市应重视供热区域节能示范建筑和节能示范社区建设,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促进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在夏热冬冷、夏热冬暖的地区,还应建设一批节能建筑和实验社区,重点提高生活质量和客厅热环境。根据广大农村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建设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节能示范村。有必要通过示范小区研究因地制宜的新型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总结实践经验,促进建筑节能。


(六)组织编制建筑节能标准图集、手册和培训材料

在吸收国内外先进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设备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编制节能技术设计区域总图、节点详图、节能材料标准、施工技术规程、节能培训材料等。被编译。组织力量编制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建筑节能设计手册、数据集和国家通用设计图集。


(七)提高节能意识,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应定期使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广泛持久的建筑节能群众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意识。应举办各种培训班和研讨会,普及建筑节能科学知识。

发展建筑节能方面的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结合我国国情,引进国外先进适用的技术和产品,加快我国建筑节能技术的进步,以实现节约国家资源、改善建筑功能和改善居住环境的目标。

[注]该政策于1996年由建科[[1996]530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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